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来源:遵义考试网 [ 2020年10月13日 ]

1、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C.经本人同意,摘取 17 周岁少年的肾脏 1 只,支付少年 5 万元补偿费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 1 截小指头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故意伤害罪。

选项 A 错误。《刑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监狱中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被害人伤残,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选项 B 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选项 C 错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选项 D 正确。经被害人同意后所实施的没有超出承诺范围的侵害,排除犯罪的成立。

2、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500 元的,构成强奸罪

B.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

C.雇用 16 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强奸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拐卖儿童罪

选项 A 说法正确。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不论其是否为卖淫女。

选项 B 说法正确。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该罪中的“他人”包括职工,也包括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

选项 C 说法错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据此可知,成立该罪要求“未满16 周岁”,而本题为“ 16 周岁未成年人” 。此外,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本罪,该项中缺少“情节严重”的条件。

选项 D 说法正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 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 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3、不计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侵占罪?

A.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

C.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捡起钱包离去

D.丁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选项 A 正确。干洗店老板甲对委托其干洗的衣物及其衣物内的物品负有保管义务,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选项 B.D 错误。乙、丁是公司、企业中的员工,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而非侵占罪。注意, 单位的财产不仅包括单位所有的财产,而且也包括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财产。

选项 C 错误。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普通话测试,朗读作品精选(12)

10月17日开考!CPA考试注意事项

注意!贵州省2020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即将开始!

以上是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更多考试资讯,敬请关注“遵义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