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继续教育超过学习年限学生学籍注销通知

来源:四川大学 [ 2020年06月18日 ]

(原标题: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注销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7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8号)文件要求,成人教育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专科、专升本4.5年,本科7年;网络教育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学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不能毕业的,学籍将予以注销。我院于2019年12月启动了学籍清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了超学习期限学生的学籍清理工作,现将学籍清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和待注销学籍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一、清理范围:2005年春季——2014年春季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网络教育学生,2005年春季——2015年春季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成人教育学生,以下简称“超年限学生”。二、清理过程及结果:

本次共清理出学籍超期学生5267名,其中网络教育学生4955人,成人教育学生312人。

该批超期学生中,网络教育学生已在其学籍满4年和4.5年时分别对学生进行了短信提醒,在学籍期限满五年时再次对学生进行了短信告知,随后我院将超年限待清退学生名单发送给了各校外学习中心,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了公示;成人教育学生已通过各办学单位确认了299人,其余13人因时间久远无法联系而未确认。无法联系确认的学生通过本次公示一并送达。

三、结业申请:

按照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在公示期内,满足如下条件的超年限学生可申请结业,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络教育学生,已修学分达到总学分的4/5,专升本学生通过统考的,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二)成人教育学生,合格科目达教学计划规定科目的90%,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未达到结业条件的超年限学生,可申请成绩证明。

本次公示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为期60天,学习中心或学生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教学服务部书面提出,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院在学信网对这批学生做退学处理。

联系人:毛娟,联系电话:028-85467256。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0-06-17
  • 附件: 成人教育超年限注销学籍学生名单.xlsx (27.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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