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大方县2021年度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 [ 2021年10月20日 ]

(原标题:大方县2021年度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1〕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体检、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就业见习报名对象和条件

1.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见习单位与毕业生或失业青年在就业见习前、见习中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不纳入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不能享受相关就业见习政策。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有报名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月22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各见习单位(具体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贵州省青年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贵州省青年见习登记表》需双面打印,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2.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院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6-24岁的失业青年需带户口本、身份证、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片一张。

五、见习对象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可笔试或面试、面谈等)方式确定。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六、体检

通过面试等方式确定的见习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七、 保障政策

就业见习补贴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2022年10月30日前向人社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

咨询电话:0857-5252692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 附件: 2021年度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12.7K) (点击下载)
  •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69.4K) (点击下载)
  •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127.6K) (点击下载)
  • 2021年度大方县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x (13.7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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