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9.5联考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剑河县人民政府网 [ 2020年09月22日 ]

(原标题:剑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我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27日-9月28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递补复审时间:2020年9月29日,共1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1.网上报名经笔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网上报名,但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比例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

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报考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0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7.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报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9.报考岗位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提供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报考岗位限易地扶贫搬迁户的,需提供县生态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10.对资格证书等有要求的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各位考生需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持贵州健康码绿卡且体温正常情况下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2.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待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咨询电话: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

  • 附件: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xlsx (28.8K) (点击下载)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