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黔东南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政策性审查结果公示)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和《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63号)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黔东南州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现将政策性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1日—11月6日。
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电话反映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组织机构予以更正。政策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申报人可按照下列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一)提供的补充复印件材料须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后,连同原件送当地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合格的签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装入线绕牛皮纸档案袋(竖向开口)。同时填写《2020年黔东南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材料补充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袋内,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
(二)各县(市)申报人员向县(市)人社职改部门提交,由县(市)人社职改部门收集后统一向州人社局人才服务科提交;州直有关单位向州人社局人才服务科提交。
(三)以上补充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隆筝
联系电话:0855-8250274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