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6月招聘工作人员30名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2020年05月19日 ]

(原标题: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官网“专题专栏”-“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index.aspx,下同]、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南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swust.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招聘单位简介

西南科技大学坐落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赞誉学校“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办学路子。

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外国留学生3.6万余人。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农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80个;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群)2个、省级优势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防科工局批准的国防基础学科1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

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有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3个,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有四川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等。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有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1个,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研究平台3个、省社科普及基地2个。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西南科技大学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swust.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附件1《西南科技大学2020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通过本次公招考试的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须全职在我校相应岗位上累计工作满10年。

  • 附件: 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17.6K) (点击下载)
  • 附件2:复习参考教材一览表.docx (13.8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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