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委托遵义威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遵义威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仲裁秘书5名,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类如下表:
序号 | 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法学 | 法学类 | 030101K | 法学 | 法学 |
2 | 法学 | 法学类 | 030102T | 知识产权 | 法学 |
3 | 法学 | 法学类 | 030103T | 监狱学 | 法学 |
4 | 法学 | 法学类 | 030104T |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 法学 |
5 | 法学 | 法学类 | 030105T | 国际经贸规则 | 法学 |
6 | 法学 | 法学类 | 030106TK | 司法警察学 | 法学 |
7 | 法学 | 法学类 | 030107TK | 社区矫正 | 法学 |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人员需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其本科专业需符合前述第二项招聘职位及人数中明确的专业类要求。相应学历须已取得相关证书,专业要求对照《普通高等学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写作能力。
6.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发布招聘简章
将《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委托遵义威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在“遵义人力资源网”“乐业遵义”微信公众号,“遵义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微信服务号,“遵义仲裁委”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提交资料、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费:100元/人。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威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时代中心11栋4楼9-12室)。
4.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大小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完整的《遵义仲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及该照片电子档(电子相片规格按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返还一份给报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考者因错报、瞒报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报名结束后,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
(三) 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13日或3月1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民商事法律知识及写作能力等。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0日-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遵义威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林达时代中心11栋4楼9-12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遵义人力资源网”“乐业遵义”微信公众号,“遵义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微信服务号,“遵义仲裁委”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出现笔试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方能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五)总成绩和排名
1.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与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加分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获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
总成绩等于考试成绩+加分项进行排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在“遵义人力资源网”“乐业遵义”微信公众号,“遵义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微信服务号,“遵义仲裁委”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工作由遵义威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网”“乐业遵义”微信公众号,“遵义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微信服务号,“遵义仲裁委”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取消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根据业绩和业务能力正常增资;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情况等可以续聘或解聘。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特殊紧急情况下联系。如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遵义威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3)。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贵州行程码””、“贵州健康码”,“贵州行程码”、“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其中对部分地区返遵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14天内境外来的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参加考试;有行程、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考试当天贵州行程、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行程、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低风险地区来遵人员,考试当天贵州行程、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考试。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我省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若考生因上述情况或因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徐 飞 0851-28687008 13096768867
王文洁 0851-28396800
刘 涛 0851-28274373
监督电话:0851-28954436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