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 [ 2020年06月11日 ]

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专业指导目录。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审核。目录中或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可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若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招考单位或招考主管部门审核时参考。本目录公布后,未被列入的专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可于次年添加。 

本目录由招录(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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