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1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拟聘公示(第11批)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 [ 2021年05月31日 ]

(原标题:黎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十一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东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04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调整部分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10号)、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黎平县2019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黎府办发〔2019〕7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用人单位对所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审查结果和公开、公平聘用意见,结合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实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属八类就业困难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②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⑤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⑦零就业家庭成员;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易地移民搬迁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的原则。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对黎平县医疗保障局、黎平县尚重镇卫生院、等2个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拟聘用梅叶叶等6位同志到相关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本公示期限为5天:2021年 531日 —  2021年6月 4日。对公示岗位人员如有岗位不实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不实弄虚作假者,请在公示期内欢迎反映举报。

举报电话:0855-6221237

黎平县就业局

2021531

  • 附件: 黎平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十一批).xls (14.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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