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须知

来源: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 2021年07月29日 ]

(原标题: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妥善处理我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两考)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问题,保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利益,经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考区办)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院对接,现将两考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1年以来在我省参加两考考试合格,并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因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损坏,需申请补发资格证书者。

二、补办程序

(一)证书补办所需材料

1.遗失补办申请参考(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护考)、资格证书复印件、当年度合格文件复印件之一。

4.2016年以前(含2016年)参加两考的证书遗失补办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份。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格式。2016年以后参加两考的证书遗失补办人员不需提供电子照片。

(二)补办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前往当年度参考考点(各市州卫健局、省直考点)申请补办证书。

2.各考点接收申请材料,依据当年度省卫生健康委(原省卫生厅或省卫计委)、省人社厅下发的两考合格文件进行审核。

3.各考点将通过审核的补证人员信息汇总填写《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书遗失补办汇总表》(附件2),签字并加盖考点公章后报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考区办)。

三、补办时间安排

遗失补办证书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各考点于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将《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书遗失补办汇总表》及申请人员电子照片一并报至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考区办),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证书申请补办。

四、其他事项

1.遗失补办人员证书信息将由人社部人事考试院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才予补办。

2.两考合格人员遗失证书补办工作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考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善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理程序。对证书补发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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