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瓮安县2022年公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3名

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 [ 2022年08月16日 ]

(原标题:瓮安县教育局面向全国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州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黔南州教育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面向全国招募银龄讲学教师。

一、招募人数

2022—2023学年全县招募银龄讲学教师3名。

二、岗位需求

贵州省瓮安第四中学历史学科1人。

贵州省瓮安第九中学生物学科1人。

瓮安一小语文学科1人。

三、资格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二)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

(三)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四、 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教师在受援学校驻点讲学。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瓮安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招募程序

银龄讲学计划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讲学教师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鼓励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的优秀退休教师到黔南讲学,从我县学校实际出发,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招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8月15日至8月17日)

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根据受援学校的需求,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1),到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802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以及近6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等材料)。

(二)遴选调配(8月18日至8月20日)。

对同一岗位不存在报名竞争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对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的,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对没有教师报名或没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的岗位,由瓮安县教育局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

(三)公示(8月21日)

瓮安县教育局对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瓮安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讲学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县教育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在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拟招募讲学教师须遵守本县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六、待遇

按《黔南州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落实银龄讲学教师待遇。

七、未尽事宜,可在签订协议时依法议定。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854-2778885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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