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 2020年04月11日 ]

(原标题:清镇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按照《清镇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须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7:00前到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集中(清镇市百花路29号旅游学校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应清淡,晚22:00后须禁食、禁水。建议体检前2天勿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袖内衣,以免检查不便;

6.体检费用317元,由考生自理,现场收取现金(请考生自备好零钱);

7.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导医安排,以节省体检时间;

8.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疫情期间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在体检前14天,参加体检的考生尽量不外出到疫情严重地区及国外、境外。确因疫情影响或体检前发烧发热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提前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如实报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情况另行安排体检。

3.体检当天发烧发热、“贵州健康码”查询结果异常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按要求及时作好隔离,视情况正常后再作体检安排;

4.居住湖北或有湖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在贵州有资质部门核酸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

5.考生应按要求听从带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体检相关事项。

咨询电话: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镇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 附件: 清镇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34.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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