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2020年法院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2020年09月18日 ]

(原标题:双鸭山市2020年度法院机关拟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报考双鸭山市法院机关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9月22日

报考部门代码(216119—216122)

时间:9月23日

报考部门代码(216123—216124;216126—216127)

审核单位: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72号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会议室。

请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注意:请各位考生于9月22日—23日按照要求分批次前来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0469—6168161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需要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

(1)《黑龙江省2020年度公检法司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

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外,还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样式见附件1),并加盖院校公章。

2、有户籍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考生未就业的,须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4、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5、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的验证报告。

6、职业资格证明材料: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8、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附件4),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需要遵守我市防疫相关要求,现场资格确认时要主动扫描“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供工作人员查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确认。

5、报考法院考生务必于2020年9月19日下午16:00前主动使用网上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格式: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姓名,已阅知面试资格确认通知。例:“216119—01—张三—已阅知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至18646982123(此号不接受电话咨询)进行确认。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 附件: 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doc (14.5K) (点击下载)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样式).doc (13.0K) (点击下载)
  •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11.0K) (点击下载)
  • 2020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doc (24.5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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