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来源:华师研招 [ 2020年11月20日 ]

(原标题: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汉语国际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汉语国际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攻读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院系、招生方式和名额

招生院系为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名额12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

5、具有丰富的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所有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外语要求

英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426(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及以上水平;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3)雅思≥5.5分;

(4)托福≥80分;

(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习并通过英语撰写论文获得相关毕业或学位证书;

其他外国语:参照英语相关要求。

三、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

拟定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待公布)。

2、报考费

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3、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任职单位出具的教师身份(含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国际中文教育专职教师身份)及其相关教学工作证明。

(4)有赴外中文教师经历的须由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简称语合中心)出具证明。

(5)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不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7)硕士课程成绩单(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9)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扫描件。

(10)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扫描件;主持过的教育科研课题及获得的教学成果奖项材料扫描件等。

(11)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12)从事教育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全职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不少于800字)。

(13)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4)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15)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表中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校级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除材料(16)外,申请者需将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并在材料上传后一周内将《报名登记表(1)(2)》扫描件发送至院系邮箱(见院系联系方式)。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综合考核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我院(未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不需提供)。申请材料纸质版的提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院系评审委员会。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专业(领域)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领域)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审核的名单。

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从事教育及相关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尤其是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进入综合考核的人数与录取名额之比不超过3:1。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会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2、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领域录取,即在同一领域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外语(含英语或其他语种)水平证书及成绩单原件等;

综合考核前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4、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一般以邮件的形式)。

五、拟录取程序

院系依据申请考核细则、招生名额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按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六、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

1、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被录取考生须在学制年限内全脱产学习。

2、学费为2.5万元/学年(共10万元)。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4、录取考生按学校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位。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七、奖助学金

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其他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为准。

2、若2021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九、院系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专业学位)

地址: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物理楼308

邮编:200062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1-62609784

邮箱:xxsun@chinese.ecnu.edu.cn

院系受理申诉、监督联系方式:021-62232941;zwang@mail.ecnu.edu.cn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指导教师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办法(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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