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来源:同济招生 [ 2020年12月21日 ]

(原标题:欢迎报考!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公布)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同济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符合国家规定的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民乐艺术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我校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9人。具体招生类别及项目见下表。

类别

招生项目

计划数

民乐

二胡(含高胡、中胡)

0-3

扬琴

0-1

柳琴

0-1

中阮

0-1

琵琶

0-1

0-1

打击乐

0-1

三、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13:30-2020年12月29日24:00。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

上传材料包括:

⑴《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须下载打印,并经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及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

⑵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⑶所报民乐招生项目获得的最高艺术等级证明;

⑷所报民乐招生项目艺术特长展示视频(文件格式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1G,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材料⑴、⑵、⑶必须在2020年12月19日13:30-2020年12月29日24:00报名上传至报名平台;材料⑷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3日上传至同济大学同心云盘,文件资料命名方式为“民乐招生项目+报名号+姓名+曲名.mp4”(具体上传视频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高水平艺术团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和同济大学同心云盘。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请勿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最新编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四、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及上传材料,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取得我校专业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的3倍),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2.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下午)

测试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专业测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同济大学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5),专业测试乐器自备(考场只提供部分大型打击乐器:大鼓、五音排鼓)。其他疫情防控需要的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3.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达线及以上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名单(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的2倍)。我校将与合格考生签订《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书》(考生在《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一览表》(详见附件3)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签约专业),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签约者成为入选资格考生,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按规定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录取原则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如下:

上海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

江苏省、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所在批次报考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填报专业必须与签约专业一致。

入选资格考生达到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并投档进入我校后,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数进行录取,各招生项目的录取数不超过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数,录取专业为签约专业。

五、其他

1.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

4.本简章发布后,选拔程序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5.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6.学校将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021-6598264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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