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中市公安局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晋中市公安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晋中市公安局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晋中市公安局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人数未达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4日-17日
1月14日上午:留置看护职位1、留置看护职位2、留置看护职位3、留置看护职位4;
1月14日下午:留置看护职位5、留置看护职位6;
1月15日上午:留置看护职位7、留置看护职位8、留置看护职位9;
1月15日下午:留置看护职位10、巡特警职位1、巡特警职位2;
1月16日上午:巡特警职位3、巡特警职位4、巡特警职位5;
1月16日下午:巡特警职位6、巡特警职位7、巡特警职位8;
1月17日上午:巡特警职位9、巡特警职位10。
(具体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地点: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校区体育场,考生由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校区北门进入检录场地(大学街进入)。
上午参加测评的考生(上午组)于当日早上7:30之前报到,下午参加测评的考生(下午组)于当日13:30之前报到。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体能测评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之后项目不再测评。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见附件2。
四、防疫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算检测。
2.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出示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到,凡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入场。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规者取消测评资格。
3.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防晒物品、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4.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不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体能测评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1月18日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6.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不能如期举行,以晋中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体能测评工作由晋中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354—3071368 0354—3360352
晋中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