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1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 [ 2021年01月26日 ]

(原标题:中山大学2021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根据教育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二)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语言水平

1.申请中文授课专业,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须达到5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5级210分及以上且HSKK中级60分及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须提交学校开具的语言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供HSK成绩。

2.申请英文授课专业,语言水平要求: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工商管理方向)(下称IMBA)需提交托福(TOEFL iBT)或雅思(IELTS Academic)的成绩证明,且必须达到托福79分及以上(其中单科15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其中单科5.5分及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英语授课的学生,须提交学校开具的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供英语证明。

(六)奖学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各项目年龄要求。

第二条  申请截止日期

2021年3月30日(奖学金申请时间须参见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第三条  申请流程

申请者登录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网上申请”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申请人如已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及入境章页)

2.学士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

4.语言水平证书

5.两名教授或副教授亲笔签名的推荐信

6.来华学习研究计划

7.经济状况证明

8.体检报告

9.承诺书

10.其他可能要求补交的支撑材料

注: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及公证后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单位

(一)中山大学2021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各奖学金项目招生专业详见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二)各招生单位信息详见中山大学网站(http://www.sysu.edu.cn),中山大学2021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单位通讯录详见附件。

第五条  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学习成绩、语言水平、学习研究计划、推荐意见等,确定考核名单。

(二)考核

由招生单位组织考核,一般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1)面试(2)面试加笔试,具体考核方式、地点及时间等事项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并通知申请者。

(三)录取政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考核结果,以及申请者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奖学金获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我校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将于7-8月按申请者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

(四)被录取的申请者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在入境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第六条  收费标准(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一)学费(元/人/学年)和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

 类别

 文科类

 理科和工科类

 医学类

 硕士

 30,000

 39,000

 55,000

 IMBA

 90,000

 /

 /

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400/人

注:收费标准以当年的《中山大学教育收费公示》为准。

 注:收费标准以当年的《中山大学教育收费公示》为准。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身故保险):人民币800元/人/学年。

第七条  奖学金项目

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奖学金项目”栏目: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全额或部分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可直接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国申请截止日期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具体申请考核办法可参见中山大学2021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申请指引。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学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全额奖学金)(中山大学招生代码:10558)

有意申请的美国申请者,可直接向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3月30日。

(三)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自主招生项目(全额奖学金)(中山大学招生代码:10558)

中山大学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院校,面向全球招收该项目的奖学金研究生(硕士和博士)。申请者直接向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的为准。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3月30日。

(四)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用于资助世界各国学生、汉语教师来华学习和研究中国语言文化,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申请者联系所在国孔子学院、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海外相关教育机构、中国驻外使(领)馆等进行咨询,取得推荐。申请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15日。

(五)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公共管理硕士(中国治理)”项目(全额奖学金)(中山大学招生代码:10558)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申请者一般可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申请。具体以当年商务部审核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六)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被录取并报到入学的非政府奖学金新生可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优秀留学生新生可获得第一学年奖学金资助,硕士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余下学年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继续申请该项奖学金。

第八条  住宿安排及保险规定

(一)因校内房间数量有限,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安排校内住宿。

(三)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第九条  监督管理

(一)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者须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者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十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1年国际硕士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网址:http://iso.sysu.edu.cn

Email:admissions@mail.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处电话:0086(20)84115582

传真:0086(20)84115621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西北区524栋中山大学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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