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级机关部分职位核减及取消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职位核减及取消的有关规定,以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予以核减或取消。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核且成功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全省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9∶00—16∶00。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实际招录人数 | 备注 |
107 | 江苏警官学院(参公管理) | 01 |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民警察 | 0 | 取消 |
107 | 江苏警官学院(参公管理) | 08 | 治安管理系人民警察 | 0 | 取消 |
107 | 江苏警官学院(参公管理) | 17 | 法律学人民警察 | 2 | 核减1名 |
特此公告。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