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考录公务员部分职位核减及取消公告

来源:江苏省人社厅 [ 2019年11月09日 ]

(原标题:关于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级机关部分职位核减及取消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职位核减及取消的有关规定,以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予以核减或取消。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核且成功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全省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9∶00—16∶00。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实际招录人数 备注
107 江苏警官学院(参公管理) 01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民警察 0 取消
107 江苏警官学院(参公管理) 08 治安管理系人民警察 0 取消
107 江苏警官学院(参公管理) 17 法律学人民警察 2 核减1名

    特此公告。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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