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市2021年考录公务员职位报考政策说明

来源:周口人事考试网 [ 2021年02月10日 ]

(原标题: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周口市职位报考有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网上报名的特别提醒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即时审核,系统仅对报名所填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进行审核,暂不审核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申请一旦提交并保存成功,即视为通过资格初审,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只说明报考者完整填报了信息且格式正确,并不代表所填报信息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在报考前须提前全面了解职位要求,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职位要求的所有条件,避免误报、错报。

资格复审在面试确认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何时具备职位要求的各项报考资格条件?

除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外,报考者在报名时(2021年2月26日前)即应完全具备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和证书(学历、学位、政治面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例如: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则报考者在报名时即应具有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成绩过线、网络查询等均不能作为报考依据。

(二)持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其他职位只要持国家承认的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电大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以党校学历报考,须是在报名时已取得中央党校或我省省委党校的毕业证,并具备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否报考?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如何界定?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应当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并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在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本人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入学时间、就读院系、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业情况、毕业时间等)。

(四)留学回国人员可否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在面试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五)报名时对专业条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进行核查。报考者须认真了解拟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认真对照自己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是否一致,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面试确认时的资格审查包括对专业的审查,不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六)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报考专业设置为不限的职位,只要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任何专业都可以报考。报考专业设置为“XX类”(如理学门类、法学类等)的,除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外,其所学专业须是上述专业目录中该专业门类或类别所包含的专业。报考专业设置为具体专业(如汉语言文学、法学等)的职位,除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外,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该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报名时,请根据自身情况,认真查看和对照上述专业(学科)目录。

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者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面试确认时报考者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学历认证报告,经招录机关(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研究生二级学科专业的划分,可按照其一级学科对应的本科专业对待。

(七)可否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的,需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上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八)招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符合职位要求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三、关于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怎么安排?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7∶00。2月26日17∶00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后期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人员会过于集中,往往因访问量过大造成服务器拥堵。建议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因登录困难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成功后是否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反复核对要提交的各项信息,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确保提交的信息与拟报考职位的要求一致,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怎么进行报名确认?

报考周口市职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1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前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怎么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 3月4日至3月5日工作时间到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2楼203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咨询电话:0394-8352626。

(五)重新改报有关要求

根据《公告》规定,各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脱贫县(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最低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相关报考者名单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职位。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职位时,报考者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件、材料,填写《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3)。不愿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即为自动放弃。

(六)在哪里和什么时候打印准考证?

报考我市职位的报考者,已确认缴费的,于2021年3月23日9∶00至3月28日9∶30期间,登录我市考录工作专用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由于公务员招录过程持续时间较长,而招录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用到准考证。因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多打印几份,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以免自己保存不当或丢失而影响后面环节的录用考试。

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时间、流程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报考我市职位的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及周口人事考试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体能测评。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再次提醒: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自动即时进行初审,主要审核信息填报格式和信息完整性。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视为通过初审,之后即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初审不对报考资格进行真实性、准确性核查,初审通过不代表符合该职位报考要求。

面试确认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报考者须将自身情况与职位条件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承担相应后果。 如有疑问,请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询或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

周口市公务员局

2021年2月9日

 

  •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9.4M) (点击下载)
  •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1.0M) (点击下载)
  • 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x (67.5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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