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填报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通知)
一、填报对象
凡在我区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填报。(注:中职对口高职考生不用填报)
二、填报时间
2021年5月15日前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gkbm.eaagz.org.cn/)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对相关内容进行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往届生(含在西秀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名的应届考生)填报须知:
①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下载空白综合素质评价表并打印成纸质文档,然后将填写完成的综合素质评价表送至本人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高中毕业学校签字盖章后,再次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并根据签字盖章的综合素质评价表内容进行逐项填写,同时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或高中毕业学校签字盖章的综合素质表扫描或照片上传到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②往届生不填写第1项基本素质评价,只填写第2项思想品德鉴定,思想品德鉴定评价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填写在相应栏内。
(二)应届生(主要指在贵州省省内高中学校现就读的高三应届毕业生)填报须知:
①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对相关内容进行填报。
②应届考生只填写第1项基本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项指标栏为考生高中三年的综合评价,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分别填写在相应栏内,填写完成后由班主任进行认定。
(三)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所有选项为单选且必须填写完成后可方可提交,考生提交后无法自行修改,请认真填写。
(四)填表时,考生务必再次确认自己的考生号、姓名等内容是否有误,保证信息准确性。
(五)本表由填表学校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核对,填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要加盖单位公章(蓝色印油)。
(六)本表为我省高考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是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请考生本人、填表学校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填写、校对,避免因信息填写错误影响考生高考录取。
咨询电话:085133237676
西秀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