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狱戒毒系统2021年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 2021年05月10日 ]

(原标题: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2日、13日、14日,为期3天。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四楼阳春堂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武汉市内可乘多路公共汽车到武珞路丁字桥站下,或乘地铁2号线到宝通寺站下A出口出,资格复审路线咨询电话:027—67817688。(报考省司法厅机关、省法律援助中心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在省司法厅机关402室,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2号,咨询电话:027-87238541)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应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载打印与本人已持有学历证书相匹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提交审核。

2、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5、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四、职位取消、核减情况

省沙洋强戒所14230203002000009职位计划招录1人,未达到1:3竞争比例,该招录职位取消。

五、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2.面试拟定于6月初进行,具体安排以公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27—87238541(省司法厅)、027—67815542(省监狱局)、027—87269035(省戒毒局)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8日

  • 附件: 省司法行政监狱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315.0K) (点击下载)
  • 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37.9K) (点击下载)
  • 省司法厅机关、省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12.6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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