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军医大学2021年博士后招生简章(附专业目录)

来源:海医大发布 [ 2021年06月25日 ]

(原标题:海军军医大学2021年博士后招生简章(附专业目录))

2021年,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和特种医学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相关学科专业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可招录博士后。

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军队新型作战力量领域和工作紧缺急需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适当放宽1至3岁;

3.必须具备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能力条件;

4.从严控制我校博士毕业生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在设站单位工作的博士,原则上不能再进入同一设站单位博士后站点。

申请程序

1.选择导师,形成初步意向。申请对象结合学位专业及个人意愿,与导师取得联系

2.填报系统,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对象登陆军队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军网)http:// 26.19.192.90/jbw,下载填报《军队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表》,经所在师(旅)单位党委审批同意后(地方人员由聘用单位审批),向设站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交进站材料。

3.资格审查,组织考核面试。各设站单位对拟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成立博士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兼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领导担任,成员由当年度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或地方专家担任,人数一般为9人。拟招录人员必须经过设站单位博士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面试和评审把关,并获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学校研究。

4.材料审核,呈报学校审批。学校政治工作部门会同研究生院,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招录意见,呈报校领导审批。

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正式工作人员,在站时间计入工龄。军人和文职人员按军队有关政策确定工资,地方人员按每年每人25万元左右确定薪酬待遇。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与设站单位科研人员享受同等科研岗位等级津贴;参加科研项目任务的,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科研绩效津贴。

2.科研经费:学校组织新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合作导师可根据课题任务给予相关科研保障。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每人享受1万元研究经费,可用于科研所需器材耗材、会务差旅等支出。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推荐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

3.其他保障:学校为符合条件博士后研究人员安排公寓住房,确无保障条件下按有关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为符合上海市落户条件人员办理落户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手续;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问题,按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办理;为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军人和文职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的,可享受军队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800号

海军军医大学政治工作处

邮编:200433

联系人:

韩老师 02181870389

郝老师 02181870861

杨老师 02181870746

  • 附件: 《海军军医大学2021年博士后招录专业目录》.xls (46.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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