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法检系统202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辽阳市人民政府 [ 2021年06月30日 ]

(原标题: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公告)

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已在辽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进行,每半天为一个单元。

上午8:30开始(7:30考生入场),下午13:30开始(12:40考生入场)。每名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辽阳市第一职业中等专科学校(简称一职专)尚德楼,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文圣路224号。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近7天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面试。

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30前到达面试考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40前到达面试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含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3.考生在进入面试考点时,现场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按照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报考同职位的其他考生,均不得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

4.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须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除识别身份需摘下口罩外,到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本人面试结束至离开考点前,仍要佩戴口罩。

5.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每半天面试前,在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佩戴序号牌参加面试。

7.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8.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将个人物品和资料交由引导员保管,不得将任何物品和资料带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分,听完分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并摁手印,领取《面试成绩送达书》,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候考区和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考区附近逗留。

9.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咨询电话: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419—2306810

重要提示:

1.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路线,面试当天尽早出行。

2.考生要严格执行辽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来辽阳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提前了解辽阳市的隔离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3.7月9日至10日,考生自行登录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查询平台,输入本人手机号查询近14天行程情况,并于当天15:00前将截图通过微信提交招考单位。

4.考生要对面试前14天行程及“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写出书面承诺(见附件5),交给工作人员。由于提供不实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应到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妥善保管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6.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考务各项规定,共同维护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展现公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良好形象。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扰乱现场秩序,态度蛮横、不听劝阻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附件: 1.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时间安排.xls (31.0K) (点击下载)
  • 2.关于2021年度辽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doc (16.0K) (点击下载)
  • 3.面试考生须知.doc (17.0K) (点击下载)
  • 4.致面试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doc (17.0K) (点击下载)
  • 5.承 诺 书.docx (13.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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