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法检系统202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沈阳市考试院官网 [ 2021年06月30日 ]

(原标题: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公告)

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选已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面试工作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二、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7:30考生入场),下午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请考生仔细阅读具体面试时间安排(附件1),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考场及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试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近7日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面试。

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30前到达考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含经现场专业医疗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3.进入考点时,要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考点后,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每半天面试前,在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听取面试分数,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取面试分数,并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7月9日至10日,考生自行登录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查询平台,输入本人手机号查询近14天行程情况,并于7月10日15:00前将截图通过微信提交招考单位。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近7日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专业医疗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报考同职位的其他考生,均不得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

3.考生要对面试前14天行程及“健康通行码”绿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写出书面承诺(附件2),进入候考室后交给工作人员。由于提供不实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排队等候入场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相关提示:

1.考生要严格执行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来沈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提前了解隔离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做好路线规划,考试当天尽早出行,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交通拥堵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鉴于考点周边停车较为困难,建议考生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请考生注意关注天气情况,做好相关准备。

  • 附件: 1.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时间安排.xls (69.5K) (点击下载)
  • 2.考生承诺书.docx (12.4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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