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1年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年08月25日 ]

(原标题:贵州省2021年度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2021年一、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国家通行行程卡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规定进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省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能否如期举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5

  • 附件: 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14.9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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