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机关2021年定向考录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1年09月02日 ]

(原标题: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面试的通知)

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工作,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等环节,现已进入面试阶段。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分组

20219月16日(星期四)。

面试人员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2号)。

三、面试流程

考生按时到达面试考点——测量体温并展示“信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领取信封存放手机等个人物品——按照分组集合——接受公安人员检查——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在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场面试——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离开面试考场——取回个人物品——离开面试考点。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面试前,请认真核对自己的面试分组。

2.考生面试时,务必携带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自行打印后如实填写并签字)。

3.考生请按分组情况,在面试当天早上7:40前到达面试考点的候考室准时参加面试,8点未到达候考室或缺考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期间学校不对外提供停车场地,考生请勿驾驶车辆前往考点,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参加面试考生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答题。

5.面试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面试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1份20元,考生自愿购买)。

6.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不允许带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处理。

7.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试当天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特别注意: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是“信康码”非绿码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证明(原件),方可参加面试,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省公安厅政治部及时报备。

8.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考试期间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除核验身份和进入考场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等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联系电话:0971—8482336、8293046

  •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xlsx (15.9K) (点击下载)
  • 2.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13.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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