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2年高考考生加分项目及政策要求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5月25日 ]

贵州省2022年高考考生加分项目及政策要求。

一、全国性加分项目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

符合高考考生加分资格“三统一”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为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的同一区域范围内。

(一) 一类区域: 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 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

(二) 二类区域: 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

(三)三类区域: 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

二、地方性加分项目(我省实施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一)我省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

三、政策要求

第一条 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二条 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应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享受高考加分。

第三条 考生的相关资格、称号在高考报名时间截止后获得的,不享受高考加分。

第四条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第五条 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考生户籍应在我省,且其民族成分应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第六条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在我省参加高考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高考加分。

第七条 统筹完善相关专项政策,研究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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