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公布

来源:遵义市教体局 [ 2023年04月25日 ]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教体局,新蒲新区教体局,遵义四中、遵师附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黔党办函〔2021〕8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经党组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1.全市所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贵州省省级特色示范高中或建设支持计划学校(含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特色示范学校)(以下统称:Ⅰ类学校)。

2.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艺术(体育)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统称:Ⅱ类学校)。

二、招生项目、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项目

1.Ⅰ类学校原则上自主招生项目分为四类(学科特长类、科技创新类、艺术类、体育类),每所示范高中学校最多可招收三类5个项目(超出5个项目将合并为上一级项目),获得“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的学校只能申报该学校“特色”的一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2.Ⅱ类学校自主招生项目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确定,不限定项目种类和数量。

(二)招生计划

1.Ⅰ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其中一类示范高中控制在其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县域各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的总计划内,对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其中,学科类特长生每个学校控制在30-50人。

2.Ⅱ类学校艺术(体育)学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总计划的50%或不少于300人。

(三)招生对象

遵义市域内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或体艺特长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范围

1.学科特长类和科技创新类四所龙头高中(遵义四中、南白中学、航天高中、遵义一中,下同)为全市范围招生,其它学校为辖区内招生。

2.体育、艺术类项目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五)招生条件

1.报考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应当为B等(含B等级)以上,参加其他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应当为C等(含C等级)以上。且必须参加2023年遵义市初中升学考试。

2.项目共性条件。

①学科特长类。学生全科成绩在中考录取辖区生源地全体学生全科成绩的前2%以内(不足100人按前100名计算),或报考学科成绩在中考录取辖区生源地全体学生所对应学科成绩的前1‰以内。学科特长类的成绩以2023届学生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和全市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测试成绩为准。

②科技创新类。初中信息技术测试等级为A等,同时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含联合组织)的竞赛活动三等奖(含)以上。

3.项目个性条件。

自主招生学校根据学校个性人才培养目标、师资条件等自行确定自主招生项目(包括艺术体育类)的个性条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明确纳入学校招生简章。

三、招生程序

(一)确定方案。所有申报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的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体局(遵义四中、遵义师院附属实验学校的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体局),经市教体局审批同意后由自主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中要包括:招生项目、招生人数、招生项目条件、学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方式、测试时间及方式、测试内容、成绩公布方式、学校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公示时间等。其中Ⅱ类学校的还需提供“遵义市艺术(体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标准”所明确的相关印证资料(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报名组织。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在中考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每名学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的一个项目。

(三)资格审查。自主招生学校在县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对所有到学校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应届生资格或条件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及时告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完成审查结束后一周内报市招生办、市教体局基础教体科备案。

(四)组织测试。在2023年中考结束后七天内,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县招生办的监督下组织测试。其中四所龙头高中的自主招生考试文化(专业)测试时间在中考结束后的三天内完成。所有学校学生测试成绩总分设定为150分(其中:合格学生成绩不低于90分)。

(五)成绩公示。测试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按招生项目分项公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合格考生名单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市、县两级基础教育科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自主招生项目计划数,Ⅰ类学校按照1:1.5、Ⅱ类学校按1:1的比例将合格学生名单、测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信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市招生办。同时,Ⅱ类学校需将所有合格学生名单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招生办备案。

(六)录取办理。市招生办根据各校申报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学校上报的相关资料,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办理学生录取工作。

(七)学籍办理。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市招生办确定的自主招生学生录取信息,按规定办理学生普通高中学籍。通过自主招生入学的学生原则上非因特殊原因不得转学。

四、录取规则

(一)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为2023年全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中的最低控制线。

(二)在自主招生学生专业成绩合格和中考成绩上线的前提下,分项目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依次录取。Ⅰ类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转为辖区内统招计划。Ⅱ类学校艺术(体育)类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可由学校在上报给市招生办备案的并未被录取学生范围内,按程序报请市招生办同意后进行补录,补录未完成的计划不再转为统招计划用于招收非艺术(体育)类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管、指导。坚决杜绝学校随意申报特长项目或申报条件不成熟的特长项目,同时要规范和指导学校报名、资格审查、测试的全过程,避免违规情况的发生。

(二)自主招生学校要对本校自主招生的相关材料(招生方案、学生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材料、测试资料、公示材料等)进行归档收集,并保存至少五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体局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自主招生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不得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联系人:谭逊,电话:28229918,邮箱:17698342@qq.com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8日

  • 附件: 自主招生项目分类.doc (12.0K) (点击下载)
  • 遵义市艺术(体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标准.doc (64.0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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