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开招考军队文职人员33382人,附岗位表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3年10月20日 ]

贵州考试网(www.gzksw.com)消息,10月20日,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出炉,共计划招录33382人,2023年10月23日8:00开始报名。

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7日18:00期间,登录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全军统一笔试将于2023年12月9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根据计划安排,2024年6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审批等工作。

这次公开招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等配套政策,聚焦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适应文职人员队伍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理学、工学、医学等专业人才补充力度,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优化和规范招考条件设置,更加注重面向大众、拓宽口径,着力以大范围、竞争式选拔提升引才质量效益。从严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军队文职人员是公务员吗?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文职人员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建立与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独立的文职人员政策制度体系。文职人员政策制度应当体现军事职业特点,构建完善的管理、保障机制。军队对文职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报考人员年龄有要求吗?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指出,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报考人员要满足哪些身体条件?

报考指南指出,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规定的标准条件。

身高方面: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指出,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体重方面:

《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

男性体重指数(BMI)低于17.5或者30以上,女性体重指数低于17或者24以上,不合格;

男性体重指数17.5以上且低于30、女性体重指数17以上且低于24,空腹血糖7.0mmol/L以上,不合格;

男性体重指数28以上且低于30,糖化血红蛋白6.5%以上,不合格;

文职人员补充标准:年龄40岁以上,男性体重指数30以上且32以下、女性体重指数24以上且32以下,空腹血糖低于7.0mmol/L且糖化血红蛋白低于7.0%,无心、脑、肾、眼等靶器官并发症,合格。

视力方面:

《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明确了文职人员补充标准:除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中的医疗卫生、实验、体育岗位外,每一眼矫正视力4.8以上且矫正度数800度以下,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合格。

笔试考什么?

全军统一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全军统一笔试大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区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按各专业领域和学科门类设置。报考人员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下载考试大纲。

哪些人有加分优待?

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一)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三)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 附件: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不含先面试后笔试岗位).xlsx (2.9M) (点击下载)
  •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先面试后笔试岗位).xlsx (22.3K)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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