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