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公安局2020年遴选(考调)人民警察12人

来源:南充市公安局 [ 2020年09月03日 ]

(原标题: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公开遴选(考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开展2020年遴选(考调)人民警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考调)人民警察12名,其中,市公安局机关科室4名,交警支队4名,市看守所2名,市戒毒所1名,市拘留所1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考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考调)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2.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除驾考管理、警犬训导员2个专业技术职位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遴选(考调)外,其余职位均面向南充市、县(市、区)级机关(参公单位)遴选(考调)。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9月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2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1房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逾期不再补报。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认真阅读遴选(考调)公告及相关附件,了解遴选(考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报名要求。报考者携带南充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档)、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二)资格初审

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计划。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9月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9日。

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步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按照《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试标准》执行,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遴选(考调)环节。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职位遴选(考调)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发布或者电话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遴选(考调)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且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二)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影响遴选(考调)工作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遴选(考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遴选(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817-2800630)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南充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17-2801305)

南充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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