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模拟题(3)

来源:遵义考试网 [ 2020年09月10日 ]

8、【多选题】甲为要回 30 万元赌债,将乙扣押,但2 天后乙仍无还款意思。甲等5 人将乙押到一处山崖上,对乙说:"3 天内让你家人送钱来,如今天不答应,就摔死你。" 乙勉强说只有能力还 5 万元。甲刚说完 " 一分都不能少 " ,乙便跳崖。众人慌忙下山找乙,发现乙已坠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属于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B.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C.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D.成立非法拘禁,但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答案】 ABC  【考点】 非法拘禁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据此可知,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不可能成立抢劫罪或者绑架罪。 AB 选项错误。

C 选项错误。“乙跳崖”致乙死亡属于被害人自杀。乙跳崖后,众人还慌忙下山找乙,表明甲并无杀人故意。因此甲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D 选项正确。甲对乙说: “如今天不答应就摔死你” ,只是一句恐吓的话。乙在甲刚说完“一分都不能少” 就立即跳崖,属于非常异常的行为,中断了非法拘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不必对乙的死亡负责,甲不属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9、【多选题】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答案】 ACD   【考点】 犯罪故意

【解析】 A 选项,《刑法》 第 399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客观要件,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行为人意识到应当履行职责、且有条件和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导致重大损失,就能认定行为人具有犯罪过失,因此A 项错误,符合题意,为当选项。

B 项:此种情形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甲的客观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既遂, 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应以故意杀人未遂定罪处罚,B 选项正确。

C 项:此种情形属于因果关系错误,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不是甲投放含毒肉块的行为而是由拔刀刺杀行为,但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D 项:疏忽大意的过失中行为人应预见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是其他结果, D 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10、【不定项】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 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 (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 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 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 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 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 万元,分给王某5000 元。(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 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D.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 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 万元

【答案】 AD

【解析】 A 选项正确。李某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郭某高价购买,成立诈骗罪。B 选项错。李某之前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已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又使用暴力将刘某打倒并携带金饰逃走。该金饰也视为李某犯罪所得。李某不属于代为销售赃物,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 选项错误。李某对王某有欺骗,但并没有因此骗得王某的交付,不成立诈骗罪。

D 选项正确。王某抢劫罪犯罪数额为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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