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盘水市司法局关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补发2020年4月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及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将于2020年10月9日至10日颁发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书颁发范围
在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授予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4月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还未申领的人员。
证书颁发安排
(一)颁发方式及流程:我局采取现场申领方式进行申领,不进行网上预约,申领人员按要求进入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防疫流程登记,登记后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取号,按序进入二楼202办公室领取证书,领证后离开市司法局。
(二)颁发地点:六盘水市司法局二楼202办公室。
(三)颁证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日(周五、周六)
工作时段:9:00至11:30,14:30至17:00
注意事项
(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严格按照工作时段领取证书。
(二)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可委托代领。
(三)自觉遵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体温高于37.3度、《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申领人均不能进入颁发场地。自备签字笔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证书。
(四)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两次颁证时段领取证书,可于11月28日之后通过拨打咨询电话另行预约领证。
(六)咨询电话:(0858)8222554,8223117
六盘水市司法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