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1年04月15日 ]

2021.4.15【每日一题】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考点】结果避免可能性、作为义务

【答案解析明日“每日一题”附上】

【每日一题】2021.04.14解析

2021.4.14【每日一题】

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C.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考点】不作为犯的等价性、作为义务、持有

解析】A项,作为义务的一种来源是特定关系。基于特定关系,某项法益的保护依赖于行为人,当该法益处于危险境地时,行为人负有保护义务。常见的特定关系有法律规范产生的特定关系。例如,母亲对婴儿、子女对老人、夫妻之间,法律都规定了扶助义务。题干中,甲携带6岁侄子乙外出,此时按照法律规定,甲是乙临时的监管人,负有保护乙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当乙遇到人身安全的危险时,甲具有保护义务。这种保护义务不会因为张三有救助义务而消失。甲不履行该保护义务,构成故意的不作为犯罪,具体罪名为遗弃罪。A项说法错误。

B项,首先注意案件事实。题干案件事实是,歹徒杀害的是自己的妻子,而不是警察甲的妻子。

第一,甲作为警察在职务上具有与犯罪作斗争的法定义务。甲也有履行能力(作为可能性),甲故意不作为,成立故意的不作为犯罪。从具体罪名来看,甲一方面触犯渎职犯罪,具体而言是滥用职权罪,注意不是玩忽职守罪,因为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有人认为,滥用职权罪是作为犯罪,玩忽职守罪是不作为犯罪。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甲另一方面触犯歹徒的故意杀人罪的不作为的帮助犯。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犯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第二,刘某作为普通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没有与犯罪作斗争的法定义务。因此,刘某不构成渎职犯罪,也不构成歹徒的故意杀人罪的不作为的帮助犯。B项说法错误。

C项,考查的是,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犯罪还是不作为犯罪?结论是,属于作为犯罪。例如,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假币罪等都是作为犯罪。这是因为,其一,维持持有状态,不是消极无为,而需积极举动。其二,其行为本身就在直接侵害法益。非法持有毒品罪是作为犯,作为的表现就是持有。只要不持有,就不构成该罪。甲没有持有毒品,而是销毁毒品,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认为该罪是不作为犯罪,那么就存在一个作为义务,也即上缴毒品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上缴义务,便构成犯罪。若依照该观点,则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然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C项说法正确。

D项,考查的是刑法上的作为义务的范围。由于刑法要保持谦抑性,因此,不是任何一项行政法上的义务均能成为刑法上的义务。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这是一项行政法上的义务。该义务对于普通公民而言,不能上升为刑法上的义务。不能因为普通公民没有履行该义务便构成不作为犯罪,否则会不当地扩大了刑法处罚范围。D项说法错误。

引申练习:如果消防人员遇到火灾故意不灭火,导致火势蔓延,引起重大火灾,则一方面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另一方面构成渎职犯罪,由于是故意为之,具体罪名是滥用职权罪。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而且,在违法阻却事由上,消防人员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来脱罪。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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