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黔东南州司法局 [ 2021年09月30日 ]

(原标题:黔东南州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州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州考试组织实施和疫情防控“两个万无一失”。根据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卫建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州2021年法考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一)在我州参加应试的人员应当于考前14天(自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黔东南州司法局报告。

(二)在我州参加应试的人员应当于10月8日至10月16日登陆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准考证打印页面,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入场准入条件

(一)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旅居史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一)不符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

(四)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且未接种疫苗者;

(七)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人员;

(八)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

(九)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人员。

四、考生入场检测须知

(一)考生入场检测通道的设置

分为常规检测通道和特殊检测通道两类。

1.常规检测通道:在省内完成全程接种疫苗(即贵州健康码绿码显示金色标识)且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旅居史的人员;

2.特殊检测通道:在省外完成全程接种疫苗(即已全程接种疫苗但贵州健康码绿码未显示金色标识)的人员、未全程接种疫苗的人员、未接种疫苗的人员、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二)考生入场检测准备工作

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疫苗接种记录等相关材料,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进入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三)入场检测流程

1.常规检测通道:考试当天持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第一步检测: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第一步检测合格→第二步检测:备好《准考证》和考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报检测人员核验→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进入考点等待→考前45分钟开始进入考场。

2.特殊检测通道:考试当天持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准考证》、按考生入场准入条件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省外疫苗接种记录等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经检测合格→检测人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进入考点等待→考前45分钟开始进入考场。

3.临时隔离检查

符合其余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其他提醒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分流排队、有序错峰进入,保持人员间隔1米。考生达到考场后,需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考试机位就坐,不得在走廊等地逗留、学习、攀谈等,避免出现人员密集等情况。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需遵从工作人员要求,进行人员和物品消毒。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通知监考人员。重新进入考场的,需重新接受身份核验、人员和物品消毒等。

(三)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五)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六)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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