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每日一题】
乙购物后,将购物小票随手扔在超市门口。甲捡到小票,立即拦住乙说:“你怎么把我购买的东西拿走?”乙莫名其妙,甲便向乙出示小票,两人发生争执。适逢交警丙路过,乙请丙判断是非,丙让乙将商品还给甲,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卷二/19/单选)
A.如认为交警丙没有处分权限,则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B.如认为盗窃必须表现为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C.如认为抢夺必须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抢夺罪
D.甲虽未实施恐吓行为,但如乙心生恐惧而交出商品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考点】三角诈骗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的区分
【解析】诈骗罪的结构中,受骗人与处分人必须是同一人,但受骗人与受害人不要求是同一人。
两角诈骗:行为人——受骗人(处分人),同时是受害人。
三角诈骗:行为人——受骗人(处分人)——受害人。也即,受骗人与受害人不是同一人。
三角诈骗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的区分标准:看是否具备诈骗罪的第三步,也即受骗人有无处分行为。受骗人的举动要能评价为“处分行为”,就要求受骗人具有处分被害人财物的权利或地位,也即具有处分人的资格地位。
本题中,甲是行为人(欺骗人),交警是受骗人,乙是受害人。判断的关键是,交警作为受骗人有没有处分受害人乙的财物的权利。由于交警是临时路过,既不是这个片区的民警,也不是法官,显然没有处分乙的财物的权利。因此甲不属于三角诈骗,不构成诈骗罪,而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就法考界的官方立场而言,多数观点认为盗窃罪可以公开进行,少数观点认为盗窃罪必须秘密进行。在法考界,之所以多数观点认为盗窃罪可以公开进行,是因为如果要求盗窃罪必须秘密进行,那么甲便不构成盗窃罪。甲不是对物暴力、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更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无罪可定,对甲只能做无罪处理。这种结论显然不合理。命题人通过这道题旨在揭示“盗窃罪要求秘密性”的缺陷。
本题考查的是观点展示,考查逻辑前提与逻辑结论之间的自洽性。就此而言,ABC项说法正确。
D项,敲诈勒索罪的行为结构是,实施恐吓行为,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甲对乙没有实施恐吓行为,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