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5月18日 ]

2022.05.18【每日一题】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2010/卷二/25/单选)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解析】

考生注意,就证明对象而言从最大程度分类可以分为程序法的事实与实体法的事实,两类都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而实体法的事实又包括所有定罪加量刑的事实。具体而言,根据《刑诉解释》第72条的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同时根据《高检规则》第401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简单的记忆需要证明的内容为实体法及程序法的事实,而实体法的事实包括所有影响定罪加量刑的事实。

ABC三项属于需要证明的事实,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A项,考生须记住并非被告人有特殊身份时才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而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宅基地纠纷事项,属于免证事实。故本题答案是D项。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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