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6月06日 ]

2022.06.06【每日一题】

丙公司因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的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损害其合法权益,向A市B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提起抗诉,A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B县法院裁定将撤销诉讼并入再审程序。关于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7/卷三/38)

A.将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恢复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解析】

《民诉解释》第301条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民诉解释》第302条规定,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本案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检察院抗诉引起的再审竞合,法院应当先行审理再审,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该案生效法律文书是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提起抗诉,A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构成提审,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应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法院重审。C项正确,ABD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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