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2年06月07日 ]

2022.06.07【每日一题】

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5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称该财产是其借与王某使用的,该财产为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异议理由成立,遂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关于本案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卷三/41)

A.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易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B.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C.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D.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解析】

《民诉解释》第311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谢某以案外人身份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异议成立,则应由申请执行人易某提出异议之诉;法院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则应由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之诉。但无论申请执行人还是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之诉,均由案外人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B项正确。A项、C项、D项均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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