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南州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号)及《贵州省司法厅关于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现就2025年黔南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5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我州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黔南州司法局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地址:都匀市匀东镇旗山大道中段,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B209室),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二、合格分数线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州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二档,其中,2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区(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一)通过2024年、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5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1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生活或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一楼自然人B区9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1)申请人员在进大厅后按领取号数顺序等待。申请人员需自觉按喊号顺序到窗口进行审核。
(2)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按程序进行审核。
(三)报名时户籍在黔南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按网上预约时间,到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一楼自然人B区9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对于具有202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黔南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黔南州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五)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代身份证过期或者遗失的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现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临时身份证受理后,在补正期限内提交原件再次核实。
(二)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老旧、破损、印章不明、手写版或者有人工涂改等情形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更换新的户口簿。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5)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对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报名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时间期限,下同),不能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出具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证件。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报名时提交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扫描留存归档,申请人携带原件办理即可,原件审验后退回。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
(二)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5年度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姓名、学历、户籍等重要信息,如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更改的,向黔南州司法局提出勘误申请。
(四)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五)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核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六、申请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地点: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一楼自然人B区9号窗口(地址都匀市匀东镇旗山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854—8259343。
七、其他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黔南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5第14号)及《贵州省司法厅关于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贵公网安备 5203030200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