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2020年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来源:安顺市司法局 [ 2020年08月05日 ]

(原标题:安顺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贵州省司法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外省参加考试,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成绩达到我省放宽合格分数线的,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申请材料

1.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遗失的,可用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非乘坐飞机、高铁临时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明核验,并在补正期限内再次提交新办身份证进行核验。

2.电子版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户籍章不清晰、有手写涂改痕迹、户口簿为手写版的,请在公安机关更换最新户口簿进行核验。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根据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办理地点

安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204室(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安平街263号)

(四)咨询电话

0851-33222819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本人前往提交申请材料。

2.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申请人须佩戴口罩,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领号排队,扫描贵州健康码、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显示正常,体温在37.3度以下的,方可进入休息区等候,休息等候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安顺市司法局

2020年8月4日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