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0年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来源:毕节市司法局 [ 2020年08月07日 ]

(原标题: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要求,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申请

完成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申请地点:

毕节市司法局2楼202室,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42号。

(三)申请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填写可以确保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毕业证书编号应准确填写“电子注册号”,以便审核机关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验。

(二)个人信息如有变动请提前准备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有超出有效期或消磁、损坏等情况的请提前办理新身份证。

(四)申请人户口簿有老旧、破损、户籍章不清晰、字迹不清晰、有手写涂改痕迹、户口簿为手写版等情况的,请在公安机关更换最新户口簿进行核验。

(五)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期间应遵守贵州省、毕节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申请人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场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检测时和进入场地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六)申请人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毕节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毕节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毕节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发布的公告。

咨询电话:(0857)8223966。

毕节市司法局

                                                 2020年8月7日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