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每日一题,通关180

来源:贵州考试网 [ 2021年04月13日 ]

2021.4.13【每日一题】

某电器公司与某物流公司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两个公司共同实施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吸收存款5亿元。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如果电器公司和物流公司均构成单位犯罪,则两个单位犯罪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B.如果电器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但无法认定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物流公司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然人犯罪,并且该直接责任人员与电器公司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C.如果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但无法认定电器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电器公司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然人犯罪,并且该直接责任人员与物流公司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D.如果无法认定电器公司、物流公司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可以追究电器公司、物流公司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然人犯罪,并且两个公司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考点】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关系

【答案解析明日“每日一题”附上】

【每日一题】2021.04.12解析

2021.4.12【每日一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B.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考点】单位犯罪的认定

解析】A项,单位实施纯正的自然人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如何处理?对此,立法解释规定:[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此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自然人犯罪。

题干中,伪造货币罪是纯正的自然人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实施该罪,可以追究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的伪造货币罪的刑事责任。A项说法错误。

B项,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既可由单位构成也可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实施该犯罪与自然人实施该犯罪,在成立标准、既遂标准上,二者应保持一致。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标准是“销售金额五万元”。这个数额对单位和自然人同样适用,而不应有所区别。实务中有种错误观念,认为就同一个犯罪而言,单位犯罪的既遂数额应高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数额,其理由是,单位的规模大、实力雄厚,所以既遂标准应当往上提点。但是,这种观点完全错误。若如此,就意味着,如果普通人杀一个人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那么职业杀手或犯罪集团杀多个人才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若如此,等于告诉犯罪人,不要单兵作战,可以组团作战。B项说法正确。

C项,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罪,在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生效后,则可以由单位构成。本题为2015年9月份的考题,所以C项说法错误。

D项,根据司法解释,涉嫌犯罪的单位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究。D项说法正确。

对比总结:根据司法解释,涉嫌犯罪的单位已被合并到一个新单位的,仍追究原犯罪单位。法院审判时,对被告单位应列原犯罪单位名称,但注明已被并入新的单位,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数额以其并入新的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

培训预约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