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24年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来源:六盘水市司法局 [ 2024年07月09日 ]

(原标题:黔东南州司法局关于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公告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在我州的,都可选择黔东南州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我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黔东南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我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一)现场申请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申请地点:黔东南州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凯里市金山大道政法小区83号,市内可乘坐3路、13路等公交车在恒大城站点下车)。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身份证遗失的,可用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非乘坐高铁临时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明核验,并在补证期限内再次提交新办身份证进行核验。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老旧、破损、印章不明、手写版或者有人工更改等情况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更换新的户口簿。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5)8228099

黔东南州司法局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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