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0年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来源:黔南州司法局 [ 2020年08月06日 ]

(原标题:黔南州司法局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及贵州省司法厅相关《公告》要求,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黔南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黔南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书面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到黔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州司法局窗口(都匀市人民广场州政务中心二楼,审核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电子版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户籍章不清晰、有手写涂改痕迹、户口簿为手写版的,请在公安机关更换最新户口簿进行核验。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根据现场提交材料,司法行政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黔南州司法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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